保卫处:关于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1970


全体师生员工和居民: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376号)、《关于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的通知》要求,目前,校内师生自有电动自行车线上自助申报信息工作已告一段落。为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便捷广大师生,学校将设点集中进行“校内通行号牌”核发安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上牌对象

418日以前在“校园电动车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申报的电动车。

二、集中上牌时间

57日至520

三、集中上牌地点

西区警务室、东区警务室、枫苑学生公寓

四、车主需携带资料

1.师生员工:持线上申请通过信息、《湖北经济学院电动自行车车主安全承诺书》,并驾驶车辆到就近的上牌地点复核安装号牌。

2.其他人员(除师生员工外):持线上申请通过信息、《湖北经济学院电动自行车车主安全承诺书》,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请表》并加盖归口管理部门行政公章,骑行车辆到就近的上牌地点复核安装号牌。

五、特别提醒

1.目前还未进行线上申报的电动车车主,请在425日前尽快完成车辆信息自助线上补报手续(流程见“关于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的通知”https://www.hbue.edu.cn/ef/6c/c3202a323436/page.htm),补报车辆将在第二批次集中办理上牌手续,上牌时间:515日至19日。

2. 520日开始,学校将实行悬挂“校内通行号牌”通行管理,禁止无“校内通行号牌”电动车在校内行驶。因未办理校内通行号牌而影响正常通行的,责任自负。

3.520日开始,交管部门将进驻学校,联合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处、收缴无牌无证车辆,整治校园交通违规行为,净化校园交通环境。

 

保 卫 处    

20244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