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共享电动车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149

各单位、全校师生:

为满足校内短途出行需求,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学校引入共享电动车企业进校运营。现就运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根据当前高校电动车管理和发展形势,为惠及广大师生,学校以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共享电动车运营价格,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单次:1.0元/15分钟;未满15分钟,按15分钟计费。

月卡:17.9元/月,每月按30个日历计算;

季卡:39.9元/季度,每季度按90个日历计算;

年卡:169.9元/年,一年按365个日历计算;

二、服务保障

(一)骑行区域要求  共享车电动车可通过手机扫码租用骑行,数量为1000辆,骑行范围(运营区域)为汀兰苑家属区之外的校园公共区域,运营区域边界以电子围栏方式设置,车辆可在运营区域内行驶,超出边界骑行将有语音提醒并自动断电,回到边界内自动恢复通行。

(二)停放管理要求  为规范师生用车行为,维护良好校园交通秩序,避免乱停乱放,共享电动车的使用严格执行定点取车和定点还车管理。目前校内暂设停车P56个(扫码进小程序可获取P点分布图),停车区域以蓝线区域为标识,后期可根据需求及运营情况调整。骑行结束后须在停车P点区域内还车,区域外还车或强行还车会加收调度费或违停费(具体见共享电动车使用小程序系统)。

三、安全保障

(一)限速安全要求  共享电动车实行最高限速骑行, 车辆行驶最高速度为18公里/小时,骑行过程中有语音播报进行安全提醒。

(二)质量安全保障  车辆为全新定制,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采用液压减震、防爆燃电池、卫星定位等技术保障,车辆外观设计新颖时尚,使用舒适便捷、环保安全。

(三)骑行安全保险  校内运营的每辆共享电动车均购买了骑行保险,小程序管理系统及车身上均有安全骑行宣传,确保所有合法合规的骑行行为有安全保障。

四、骑行安全提醒

为保障校内师生员工和居民的安全,请广大师生员工和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骑行中禁止下列危险行为:

(一)禁止逆向行驶、违规载人、并排行驶、嬉戏追逐、急转猛拐等。

(二)禁止行驶中使用手机、佩戴耳机。

(三)禁止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骑行。

(四)禁止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药品后骑行。

(五)避免在机动车道内骑行,在未划设非机动车道区域骑行时,尽量靠行车道右侧行驶。

以上禁止性行为及其他交通违规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或导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不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请各二级单位加强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家属的交通安全教育,各学院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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