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和居民:
为净化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保卫处将对“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区域
学校大门、学生公寓区、教学办公区、商业服务区、交通要道、校园车棚或停车区、建筑内走道和楼梯间、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部位。
二、清理对象
废旧损坏、长期闲置、无牌无证、假牌等影响校园环境的各类车辆,含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
三、清理方式
1.自行清理(4月27日-5月27日):若车辆需继续使用,请车主锁好车辆。电动自行车按要求有序停放,自行车擦拭干净,按要求规范摆放。若为废旧车辆,请车主尽快自行处置。
2.集中清理(4月27日-5月27日):保卫处将联合交管部门对“僵尸车”进行清理,集中存放。
四、公告处理
保卫处将在学校各楼栋张贴清理“僵尸车”的公告,清理的“僵尸车”由保卫处暂时集中存放,暂存期限为4月27日至7月27日。
暂存期内,车主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至保卫处治安科(行政楼A107、联系电话:81973779,)登记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按废旧物品进行处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部门师生员工和所属经营服务单位,在指定区域规范有序停放自用车辆,限期内自行处置废旧闲置车辆。请全体师生员工和居民积极配合学校交通环境整治工作,共同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