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往来公务车辆通行,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机动车辆通行管理暂行办法》(鄂经院发[2015]1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湖北经济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
公务车辆接待票的使用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适用于各二级单位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校检查指导工作 ,业务往来单位来校考察调研、学术交流等小型公务活动。
校内各二级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可按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公务车辆接待票申请表》(见附件),报保卫处核定后领用。公务车辆接待票的使用为一事一申报、一车一票、当天有效,每张接待票只能免费停放一天,超出时间须按门禁系统计费缴纳停车服务费。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O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