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发布者:保卫处 【字体: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从即日起,各二级单位应在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内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与安全专题教育情况

1、假期学生的食宿安全落实情况;

2、假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加强学生假期外出的交通安全教育;

2)天气渐暖,各学院要提前开展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学生不良借贷危害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贷对学生的侵害;

4)加强学生防金融诈骗、网络刷单诈骗的宣传教育;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与摸排,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活动跟踪。

(二)重点部位安全与贵重财物管理情况

1、各重点要害部位贵重财物存放和保管情况;

2、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假期学生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3、各食堂、各餐饮档口等部位用电、燃气使用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

4、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6、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建筑物排水系统检查;

7、涉密单位和人员的保密安全检查;

8、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如商业网点、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学生公寓、汀兰苑、锅炉房、交通服务中心等)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二、检查办法:

1、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各学院和各部门责任人应抽出专门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

2、洪山校区、武昌校区、东湖校区由亿优公司负责组织专班进行检查。

3、各单位于430日(星期二)1000前将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一次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4、各部门在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假期发生安全事故。

5、各部门应根据部门情况安排好假期的安全值班工作。

   

   

               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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