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11-11-2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大 中 小】
汀兰苑各住户: 经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批准,我校教职工集体户口及汀兰苑小区居民单立户口户头已立,请有意向在汀兰苑立户的职工凭学校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居民户口薄到藏龙岛派出所办理单独立户手续。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