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12-03-31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大 中 小】
各位种植户: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禁止在校内绿化用地范围内私自种植蔬菜及其它作物。近期学校将在此处翻耕土地,规划植树,请各位种植户在4月10日前自行收割,所种蔬菜及其它农作物,过期学校将集中铲除。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