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处)
发布时间:2007-03-1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大 中 小】
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了维护我们的校园安全,防患于未然,全校师生务必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学校生态林和草坪上用明火。 二、禁止教学楼、实验室、办公楼、宿舍和食堂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在建筑物和生态林及周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四、校内燃放鞭炮的指定位置为东大门附近。 五、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电热毯、酒精炉,电器充电一定要有人看守。
保 卫 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