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发生两起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

发布时间:2015-10-21  发布者:保卫处 【字体: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9月25日下午15时29分,中南民族大学四号楼一楼网络机房UPS配电室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十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查,起火原因系电线线路老化。10月13日晚22时41分,武汉市江岸区育才高中五号楼二楼艺术部起火,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查,该楼是一栋上世纪50年代建设的二层砖木结构老房,起火原因系电线线路老化。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教育系统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但也暴露出少数地方和学校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冬季即将来临,天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易发时期。各地各学校务必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鄂政发[2014]3号)和省教育厅一系列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近期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抓”的工作机制,按目标管理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学校要立即组织一次认真、全面、细致的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的疏通情况、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学生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特别是近期在一些高校宿舍出现的能够逃避智能限电检测的装置)等。排查的重点部位包括学生公寓、教工宿舍、行政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锅炉房、配电房、超市等重点场所,特别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老旧电网线路、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排查要实行台账管理,谁查的、什么时间查的、查了哪些部位、排查出了什么隐患、提出什么整改措施、由谁负责整改等都要一一登记在册。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足的,要及时更换补充;消防通道堵塞的,要确保畅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一些可能引发火灾的老旧电网,要及时予以更换,确保消灭各类火灾隐患。
     三、注重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校园网、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校园广播、宣传栏、办黑板报等形式,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运用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广泛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寄宿制学校还应组织一次夜晚睡觉状态下的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加强应急值守和重点部位管理。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干部(教师)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值守组织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出现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电器、私搭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烧炭取暖。中小学宿舍夜晚必须要有教师驻寝值班,防止发生意外时学生“群龙无首”。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特种设备管理,防止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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