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门禁系统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发布者:保卫处 【字体: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武汉市物价局武价服[2008]117号文件精神,学校从2016年1月4日起,对进出校园的外来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目前,门禁收费管理工作已持续两个多月,得到了广大师生和校内商户的大力支持,系统运行情况良好,管理成效明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机动车通行管理暂行办法》(鄂经院发[2015]154号)规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二、未办理授权登记的教职工车辆,请相关车主携带有效证件及时到保卫处办理门禁ETC电子注册,获取门禁系统通行授权。

三、对于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的车辆,其进出校园门禁系统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该车驾驶人自行承担,且须交费后放行。

感谢广大师生和商户理解与支持。

  

                           保 卫 处

                       二O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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