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二级单位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06-08-15  发布者:保卫处 【字体:  

根据《公安部61号令》精神和《湖北经济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学院的防火安全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鄂经院党发[2003]40号)文件精神,现签订2006年度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人,对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牢记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18字方针,把防火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保证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级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
     三、组织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按有关规定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灭火设备器材正常使用。
     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消防法规,熟悉“二知三会”(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各重点单位义务消防队员不应少于5人),提高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六、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要立即妥善处置。
     七、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平时的安全检查,在此基础上每月要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作一次全面自查,并作好检查记录。防火工作将作为学院年终总结评比及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各单位防火安全责任目标,不受领导人事变动影响,变动人员须做好交接工作。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责任人和院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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